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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遇新聞案例 |
竹市陳姓男子為了新歡,不僅將妻子逐出家門,還開車來回輾過兒子的腳,61歲的老父氣憤地說,這個孽子甚至還偽造他的印章,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,連他也為媳婦的委屈抱不平!
陳父與妻子平日種田或到市場賣菜,夫妻倆說,兒子本來是很單純的建築工人,沒想到外面有女人後就四處舉債,孩子與妻子放在家裡不管,最後索性不回家了。
陳父說,不知道那個女人是怎樣迷惑兒子的,兒子在外也不曉得借了多少錢,只知道債主不斷上門,近半年來噴漆、潑漆沒停過,屋外已經變成斷壁殘垣,兒子還不醒悟,當天就是他在外面向租車公司租用拉風的黑色轎車,拿來載那個女人的。
偽刻妻子印章 偷辦離婚
陳父生氣地說,兒子拋妻棄子也算了,案發前幾天竟然還偽刻他以及另外一個智障兒子的印章,當作證人,還假刻妻子印章,偷偷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,事成之後開車載著那女人,大搖大擺到家附近把媳婦的衣物丟出屋外。
陳父心有餘悸地說,2天前,有2名惡煞來討債,凌晨在屋外丟拳頭般大的石頭砸窗戶,他平日都睡在窗戶邊,當天剛好側身未被擊中,「否則我這條老命早就沒了!」問他有無報案,他搖頭嘆息說︰「這筆帳,我早就記在那孽子頭上了!」
轉載TVBS更新日期:2008/08/30 19:29
外遇常常令人失控,因為被摯愛的背叛,往往讓人失去理智,用一生的幸福去懲罰對方,熟不知,這種懲罰的方式,對自己更是傷害;離婚是了斷沒有感情的二個人,恨不能解決問題,情殺案件日漸增加,情緒無法得到疏通,最壞的選擇就是了斷二人的生命,天知道,放下才是真正給彼此一條活路。成就自己,離婚或許也不賴。
通姦罪的起訴是有時效性的,一旦過了期限,即被視為默許認同,無論這樣法律是好或壞,外遇的發生已無可挽回,可以挽回的是未來的幸福,想清楚,是要在一起或者分手,理性處理好感情婚姻才是幸福的康莊大道,倘若決定隱忍一時外遇,就要真正做到釋懷放心,是忘記是原諒,兩者都需要努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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